清账公司清账逼迫下签订借条是否合法一、逼迫情况下签订借条是否合法1、在受到威胁、胁迫、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、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,不受法律的保护。但被逼迫人在解除逼迫、威胁后,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,陈述被逼迫写下借条的事实,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,也为日后法院对被逼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、真实性留下可贵的证据。3、《合同法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: 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,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。二、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?借条纠纷中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,按照诉讼法的规定,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。那么借条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?有两种情况,一种是借条上写了还款日期的,一种是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。写明还款日期的,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期到期后的第二天起算,如果债权人在三年之内没有催告债务人,就丧失胜诉权。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,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,确定没有写明还款期起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,实际上存在如下几种类型:(一)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,实际上却未履行的,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;(二)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但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,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,就等于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,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,那么,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,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;(三)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,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履行的,例如债权人没有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,债务人拒绝即属于行使抗辩权,那么,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,诉讼时效也不起算;(四)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,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,并且否定债权的存在,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,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;(五)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,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,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,在该期限届满时,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,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,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。一方因为受到了他人的威胁、暴力,逼于无奈之下而写下的借条,由于违反了《民法总则》《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中平等自愿的规定,所以这样的借条一般是无效的。而实践中就需要有证据证明,写的借条确实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作出的,格外也可以要求对方提供之前借钱的凭证。
英德市历史悠久,是岭南文明古邑,古称英州,以盛产英石得名。其境内在汉武帝元鼎六年(公元前111年)已同时设立了浈阳、含匡两县,南宋庆元元年(公元1195年)始名“英德”。历史上曾设立过州、郡、府、路等行政建制。1949年建国后沿袭县制,隶属韶关市;1988年划归清远市管辖,1994年撤县建市,现辖24个镇(街道办事处)。现有人口103万,国土面积5679平方公里,是广东省国土面积最大的县级行政区。英德市地处广东中部,北江中游,位于珠江三角洲和粤北地区的结合部,地理条件优越,南距广州138公里;交通发达,京广铁路穿境而过;公路网络四通八达:东联106国道,西联107国道,银英公路、英坑一级公路南通广州,北达韶关,已通车的英佛一级公路距广州新机场仅89公里,车程仅1小时。境内北江、连江航运发达,上游有白石窑水利枢纽、下游有飞来峡水利枢纽,北江已是一条黄金水道,500吨级船舶可由香港、澳门、广州直抵英德。早在宋代,全国四大著名观赏石之一的“英石”,便是因英州的“英”字而得名,如今每年吸引了全国各地的客商前来定购,用以制作山水盆景或作园林装饰。“英石”曾远涉重洋,作为广东省珍贵的礼物赠与美国和日本。“英石”盆景更是远销世界各地。英德是中国红茶的故乡,“英德红茶”以其外形匀、齐、净,汤色鲜亮,香气浓郁,味道甜润等显著特点,享誉中外,远销30多个国家和地区。英德是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,有悠久的文物古迹。历代的文人墨客,游历古代英州,留下了千古不灭,著称于世的摩崖石刻;历代留下的文物古迹,云岭狮石山中石器古文化遗址更彰显英德历史的深邃和古代的文明;英德的山青水秀,大自然的神工鬼斧,造就了闻名海内外的特大溶洞--宝晶宫、南天第一峰林风光--英西峰林走廊、秀丽的长湖、神秘的琵琶山地下河和石门台原始森林风景保护区,众多奇丽的自然景观和丰富的人文景观相得益彰。